1、报名表经我校招生办公室审查核实,由评委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复试时间大约在2010年1月下旬。初审结果可以在2010年1月8日后通过报名系统进行查询,请家长、考生上网查看,我校不再通知。对于未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我校也不再通知本人。
2、进入复试的考生经过复试后,由评委和招生办公室共同确定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10年艺术特长生预录资格,并颁发《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艺术特长生资格确认函》。
3、收到《确认函》的特长生,参加2010年全国统一高考,第一批录取的第一志愿报考我校,采用平行志愿的省区,须填报我校为平行志愿第一顺序。高考实际成绩在我校调档分数线以下20分以内的(但不低于我校在当地同科类重点分数线)由我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艺术特长极其优秀的考生,录取时低可降至当地同科类重点分数线。具体降分分数以《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艺术特长生资格确认函》中认定的为准。若高考投档分达到我校录取线,学生将在高考投档分数基础上加10分安排相应或相近专业。如教育部有新的政策规定,我校将予以执行。
4、专业安排:根据考生高考分数及个人志愿,安排在我校在当地省市有招生的专业学习。
5、在校期间必须无条件参加我校学生艺术团体,遵守学生艺术团体的规定。
2010年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艺术特长生录取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