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资格考试科目:经济法基础,初级会计实务;中级资格考试科目:财务管理、中级会计实务、经济法。考试时间定于2010年5月15、16日举行,考试大纲将由全国会计考试办公室重新修订发行。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人员,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201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南京考区)报名10月10日-30报名条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