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机构设置与职能:设立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毕业生有关政策制定,对外积极拓宽就业渠道、日常管理及就业指导服务。
2、工作思路:以就业指导服务为中心,以拓宽就业市场为重点,使我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管理系统化、规范化、科学化。
3、主要职责:①、加强就业工作组织领导,明确责任,良好、细化工作目标。
②、宣传国家、省厅及我校毕业生就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规则制度。
③、收集整理就业信息,建立就业信息网络,做好就业宣传工作,组织好毕业生供需见面的双向选择活动。
④、向社会用人单位,介绍我校开设专业使用方向,为毕业生提供就业信息、择业技术、创业市场和心理咨询。
⑤、开展就业研究,交流就业经验,向学校相关部门提供反馈信息,加强学校整体工作开展。
⑥、跟踪调查、跟踪服务,建立毕业生就业动态资料库,对在就业中突出的学生学校及时报道、宣传并编入我校《就业成功手册》。
⑦、认真考察用人单位,及时发布就业信息。
⑧、积极开展校企合作,采取订单培养,实行实习、就业一体化。
⑨、指导毕业生完善就业手续,及时上报就业情况,统计就业率。
⑩、指导学生做好文明离校的具体事宜。
4、对学生的要求:
①、必须参加“职业指导培训”,如不按时参加,不予推荐就业。
②、德育考核必须及格,不及格者不予推荐。(参照学生德育良化考核评估细则)
③、需参加校内外本专业各种实习实训,实习实训成绩不合格,经再培训直至合格方可推荐就业。(参照实习实训考评办法)
④、学生及学生家长和学校及企业必须签订三方就业协议书、安全责任书等岗前手续。不到位或拒签者不予就业。
⑤、通过讲座、报告会等方式加强学生的时间观念、安全意识、吃苦耐劳精神、服务安排、团队协作、职业道德、敬业精神等教育。帮助学生提高自身素质。
⑥、未经学校允许,学生不得调换实习单位,确需调换,由学生本人申请,经学校同意方可离开,擅自调换造成不良影响的学校则不安排推荐就业。
⑦、学生在实习期间,遇到问题及时与指导教师和学校联系,由学校与实习单位联系协商解决,不得与实习单位发生冲突,学生因严重违纪被实习单位拒绝实习学校将不安排新的实习单位,并将作出相应的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毕业证缓发或不发。
5、奖励措施:对学校就业工作准确提供企业用工信息,成功联系企业进行校企合作的教师给与一定物质奖励并作为年终考核的业绩。
此制度自2010年五月份试行。
多伦县职教中心招生就业办公室
二0一0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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