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必须参加“职业指导培训”,如不按时参加,不予推荐就业。
②、德育考核必须及格,不及格者不予推荐。(参照学生德育良化考核评估细则)
③、需参加校内外本专业各种实习实训,实习实训成绩不合格,经再培训直至合格方可推荐就业。(参照实习实训考评办法)
④、学生及学生家长和学校及企业必须签订三方就业协议书、安全责任书等岗前手续。不到位或拒签者不予就业。
⑤、通过讲座、报告会等方式加强学生的时间观念、安全意识、吃苦耐劳精神、服务安排、团队协作、职业道德、敬业精神等教育。帮助学生提高自身素质。
⑥、未经学校允许,学生不得调换实习单位,确需调换,由学生本人申请,经学校同意方可离开,擅自调换造成不良影响的学校则不安排推荐就业。
⑦、学生在实习期间,遇到问题及时与指导教师和学校联系,由学校与实习单位联系协商解决,不得与实习单位发生冲突,学生因严重违纪被实习单位拒绝实习学校将不安排新的实习单位,并将作出相应的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毕业证缓发或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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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多伦县职业教育中心对学生的要求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