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学校按照辽宁省财政厅、教育厅和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具体标准依据辽宁省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1.学费收取标准:
按照物价部门批准和收费许可证的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应征入伍、意外伤害或严重疾病(凭县以上医院诊断证明)需要退学的,学院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一年按10个月计)计退剩余的学费、住宿费。
学生因自身其他原因退(转)学,学院自学生退(转)学当月的下月起,按学年学费标准按月计退学生学费、住宿费,另视其原因向学生补收学年学费标准的20%-30%,作为对学院办学成本的部分补偿。
3.学院为在校学生设有多种助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按国家及省有关文件规定评定并发放助学金、励志奖学金、国家及政府奖学金等。
2010年大连财经学院东北财经大学津桥商学院招生收、退费等说明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