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保证自主招生选拔工作规范、有序和公平、公正,学院成立由院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单独招生领导小组,加强对自主单独招生工作的领导,同时成立由相关职能部门和专职教师组成的专家组,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并由纪检部门全过程参与监督。考核结果,由招生就业处汇总后上报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并向社会公布。
2.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此次考试,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单独招生录取资格。
1.自主单独招生为国家授权、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且高考前就完成录取工作,按教育部文件规定,考生参加我院单独招生考试,若被正式录取,不得参加2010年6月的全国统一高考,未被录取的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2.自主单独招生各专业的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公布的单招计划数。如因生源不足未能完成单招计划,学院将计划调到普高统招批次录取。
3.对自主单独招生的考生身体要求,按国家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已录取的考生如参加高考体检不符合相关规定,学院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录取资格。
4.自主单独招生的考生入校后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2010年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自主单独拟录取名单经省考试院审批后,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结果在学院招生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