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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北京戏曲艺术职业学院高职学生“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评定附则

2010年北京戏曲艺术职业学院高职学生“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评定办法附则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7-12 17:03:00 解决时间:2018-12-14 1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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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附则

1、各系、处要切实认真做好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的工作,确保国家奖学金真正用于品学兼优的学生,确保助学金用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生活费开支。

2、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的评审,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防止不正之风,杜绝弄虚作假行为。

3、各系、处可按照上述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并结合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以及根据学生家庭经济状况、思想品德、学习情况、校规校纪等具体指标对学生进行评审。

4、此办法自2010年11月15日执行,由学生处负责解释。北京戏曲艺术职业学院高职学生“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评定办法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18-12-14 1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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