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邮局汇款汇到考试机构ATA公司的考试报名缴款专用客户号(邮编:100010收款人:ATA证券考试;商务汇款:商户客户号:)(该商户客户号是本次证券考试邮局支付方式唯一接受报名款项的地方,除此之外,不接受其它任何缴费方式,如异地电汇、上门缴款等),邮局可接受支票付款进行邮汇。请务必在汇款时正确填写收款人邮编:100010,商户客户号:
2、汇款单必须严格按照汇款单样本填写,汇款附言栏必须且只须填写报考账号,凡没有填写报考账号或者填报有误的,一律退款,退款手续费从汇款金额中自动扣除,且报名无效。由于汇款信息错误导致无法退款或退款过程造生报名延误等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请务必使用商务汇款方式,其余汇款方式不予受理。商务汇款考生无法自己申请退汇和改汇。
3、考生应根据所报科目的具体金额汇款(报名费每单科人民币70元),汇款不含邮费、教材费。
4、汇款金额少于应缴金额,报名无效。考生务必于汇款后五个工作日内上网查询缴费状态,如有异常请及时与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21-61651128)。如发现金额不足,且在报名汇款截止日期(汇款截止日期为1月18日,以邮戳为准)之前补足汇款的,报名有效。如超过报名汇款截止日期,汇款金额仍少于应缴款的,则报名无效,将在考试结束后按退款处理。
5、每张汇款单只适用于一个报考账号,集体报名的考生必须由集体负责人统一汇款,自己汇款无效。
6、考生多缴的汇款将于考试结束后统一退款,退款手续费将从退款中自动扣除;由于考生汇款不符合《报名须知》的要求,造成的退款也将于考试结束后统一退款。因此请考生务必于汇款后五个工作日内上网查询缴费状态,如有异常请及时与考试中心联系。如考生需要退考,请于报名截止日(2010年1月18日)之前登陆报名网站删除报考科目,逾期均不处理。(咨询电话:021-61651128)
专业名称 | 开设学校 | 学制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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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 | 黑龙江省双星计算机职业技术学校 | -- | -- |
金融--证券 | 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 | -- | -- |
证券投资 | 黑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 -- | -- |
金融--证券 | 上海新职联职业培训学校(普陀校区) | -- | -- |
经济学(证券) | 青岛滨海学院 | -- | -- |
金融--证券 | 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 | -- | -- |
2010年3月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报名邮局汇款须知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