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应届初中毕业生初中阶段获市级体育竞赛单项前三名或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报考体育类可加20分;获省级以上体育竞赛单项前三名或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可加40分(竞技类规模须是同级体育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共同认定的,须有运动会秩序册、成绩册和获奖证书);报考艺术专业,在省级以上文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正式比赛中获一等奖以上文化课成绩加40分,获二等奖加20分;
2.归国华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可加10分(须有侨办或对台办证明);
3.侨眷(指祖父母、外祖父母、考生本人的兄弟姐妹在国外定居的)可加5分(须有侨办证明,不包括侨属、台眷、台属);
4.烈士子女可加20分(须有民政部门签发的《烈士证》和证明);
5.少数民族考生可加5分(须有民族事务部门和公安机关的证明);
6.省级、省级以上的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加20分(须有教育部门或团省委颁发的证书)。
符合上述多种照顾条件的考生,只享受其中高的一项,不得累计享受照顾加分。
2010年 蚌埠工艺美术学校安徽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归国华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可加10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