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 学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具有良好的科学文化素养,系统掌握法学理论知识,具备较强的实践工作能力,能在公、检、法、司等国家机关,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及相关企事业等单位从事法律实践工作的高级应用型人才。
【核心课程】法理学、宪法学、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合同法、知识产权法、经济法、商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律师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刑事侦查学、犯罪心理学、中国司法制度概论等。
【就业方向】学生毕业后,适合在立法、执法、司法等国家机关从事法律工作;在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或相关社会组织从事执业律师、公证员或法律顾问工作;在各类公司企业及行业管理部门从事法律事务工作;在教学及科研等单位从事法学教学和科研工作。
2.新闻学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强烈的社会主义荣誉感,维护社会公正的责任感,系统掌握广电新闻学理论知识,具备宽厚的人文底蕴、广博的社会视野,具有较强的实践工作能力,能在广播电台、电视台、互联网及报刊等传播媒体从事新闻采编等专业实践工作的高级应用型人才。
【核心课程】基础写作、新闻学原理、普通话、概论、中国新闻传播史、外国新闻传播史、艺术学、新闻摄影与摄像、新闻采访与写作、视听语言、新闻编辑与评论、编辑与制作、传播学概论、新闻心理学、电视节目主持艺术、电视节目策划与编导、非线性编辑、影视画面剪辑艺术。
【就业方向】学生毕业后,适合在各级、各类广播电台、电视台,互联网及报刊杂志等各种传播媒体从事新闻采编工作;在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宣传部门从事新闻制作等相关事务工作。
3.编导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具有良好的科学文化素养,系统掌握编导理论知识,具备较强的策划与编创能力,能在电视台、广播电台、互联网、报刊杂志等传播媒体从事编辑制作及信息服务等广电实践工作的高级应用型人才。
【核心课程】写作基础、新闻理论、新闻采访与写作、广播新闻业务、电视与新闻采访、电视文艺、电视新闻摄像与编辑、网络新闻编辑、视听语言、电视节目制作及编排、摄影艺术、照明艺术、艺术记录片创作、电声技术、虚拟现实技术、音频工作站、非线性编辑技术、电视摄影。
【就业方向】本专业毕业生主要服务对象为广播电影电视机构、新闻出版机构,如各级各类广播电台、电视台、互联网及报刊等传播媒体;国家机关、高等院校、电教机构、文艺团体、广告公司、影视节目制作公司以及其它行业相关部门。
答案来源于:2009年郑州经贸学院学院专业介绍
2009年郑州经贸学院学院政法与传媒系本科专业介绍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