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具有良好的科学文化素养,系统掌握法学理论知识,具备较强的实践工作能力,能在公、检、法、司等国家机关,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及相关企事业等单位从事法律实践工作的高级应用型人才。
【核心课程】法理学、宪法学、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合同法、知识产权法、经济法、商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律师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刑事侦查学、犯罪心理学、中国司法制度概论等。
【就业方向】学生毕业后,适合在立法、执法、司法等国家机关从事法律工作;在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或相关社会组织从事执业律师、公证员或法律顾问工作;在各类公司企业及行业管理部门从事法律事务工作;在教学及科研等单位从事法学教学和科研工作。
答案来源于:2009年郑州经贸学院学院专业介绍
2009年郑州经贸学院学院法学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