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科目:专业考试设素描、色彩两门,总分为100分。各科目占分比例:素描50%、色彩50%。
(二)考试范围及要求:
1.素描:石膏像写生(限于伏尔泰、阿格里巴、海盗、小卫)、静物写生或默写、人像写生或默写。要求:①造型准确;②表现技法与技巧运用恰当;③画面构图完整;④铅笔、炭笔类工具表现。
2.色彩:静物写生或默写、风景默写。要求:①造型准确;②色彩关系准确;③空间关系准确;④限水粉、水彩形式表现。
(三)考试报到时间:考生须在2008年12月13日持《专业报考证》、身份证到专业考试网上报名所选择的考点(院校)领取专业考试《准考证》,并熟悉了解考场规则和考场编排。
(四)考试时间:2008年12月14日上午8:30—11:30素描
2008年12月14日下午13:30—16:30色彩
2009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统考报考专业考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