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填报我校招收国防生的专业的考生,经参加当地省军区组织的政审、面试和体检合格后,且统考成绩达到我校有关招生专业在当地的提档分数线,进入录取程序。国防生录取工作与军事院校录取工作同步,均在提前批次进行,未被录取为国防生者,可与其他考生一样参加普通高校正常录取。
2、获地区(市)以上三好学生、学生干部、党员和特长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符合条件的保送生可申请免试成为国防生。
3、考生被录取为国防生后,《国防生协议书》(一式三份)随录取通知书一并寄送学生本人,学生签名后,入学报到时将协议书交海军驻校选培办。经入学后复审复查合格,由高校和选培办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学生本人保存一份,高校和选培办各一份分别存档。
2009年中国海洋大学国防生录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