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专业依托我校经济学、法学、管理学等学科综合发展的优势,突出产学研相结合的人才培养特色,把学生培养成掌握本学科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较强的汉语言文字表达和写作能力,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和计算机的应用,具有较强市场意识、竞争意识和创新意识的应用型人才。
本专业主要为保险监管机关、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大型企业集团、教学科研单位等培养从事保险监管、政策研究、保险经营管理、风险顾问以及教学和科研工作的高级应用型人才。通过本专业教学计划所规定内容的系统学习与训练,学生应达到以下培养目标:
1、全面系统地掌握经济学、金融学、保险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合理的知识结构;
2、通晓与保险专业密切相关的金融学、劳动与社会保障学、财务管理学、投资学、法学等学科的基本知识;
3、掌握规范与实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分析方法,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
4、了解世界经济的发展动态、我国经济政策和保险理论前沿;
5、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高尚的人格和远大的理想;
6、具有较高的外语水平,能熟练地查阅外文文献和较流利的外文语言交流能力;
7、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述与文字表达能力,能胜任专业论文、各类应用文体的写作以及较强的商务谈判能力;
8、具有较强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和获取信息、处理信息的能力;
9、身心健康,达到国家规定的大学生体育锻炼标准。
2009年武汉学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保险学专业特点及培养要求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