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备中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戏剧与影视学等多学科知识与能力,能在等传媒机构和其他相关单位从事播音主持及新闻传播等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二)具体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中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中国播音学,以及艺术学、戏剧与影视学等方面的基本理论知识,接受普通话发音、播音发声、有声语言表达、节目和栏目播音主持创作等方面的基本训练,掌握有声语言艺术创作和播音主持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中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中国播音学、艺术学、戏剧与影视学基本理论知识,具有与本专业相关的哲学、政治、历史、经济、社会、法律、心理、美学等多学科的知识;
2.掌握标准的普通话,应获得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一级乙等及以上证书;具有良好的播音主持发声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具有新闻、综艺、社教专题等节目的播音主持能力,具有文学作品朗诵和影视剧演播、配音的创作能力;
3.熟悉党和国家新闻宣传报道的方针、政策和相关法规,具有新闻宣传报道、节目制作的基本能力,熟悉基本的传播技术及设备;
4.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初步的科学研究能力,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应变能力;
5.具备英语听、说、读、写、译的基本能力和使用网络、计算机的基本能力,计算机达到国家二级;
6.具备体育理论和主要运动项目的基本知识,并能在播音与主持工作中很好地综合运用。
2009年武汉体育学院播音与主持艺术培养目标与具体要求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