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专门召开领导班子会,研究国家助学金发放办法及方案。
2、召开教职工大会及办主任会议,传达国家助学金的有关精神和要求;召开学生大会,向全体学生宣传,并组织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
3、学生向班主任写出书面申请,班主任将学生申请交招生就业处,在与教务处结合学业成绩的基础上,初步审定扶助对象。
4、学校受理学生的申请材料,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初审,审定扶助对象,并对审定合格的扶助对象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5、公示无异议后,由学生填写《中央财政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并将名单汇总。
6、学生本人代申请表(一式四份),并准备户籍证明及复印件(一式四份),城市户籍带低保原件及复印件(一式四份)或出示民政部门、办事处、居委会出示的郑敏家庭困难的证明信(一式四份)。
7、扶助对象将个人材料交给班主任,班主任把本班的学生受助材料交到“招生就业处”,并由专人审核,并签署意见。
8、上报扶助对象相关材料。
2009年 唐山市开平区综合职业技术学校秋季助学金工作步骤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