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
2、父母双方或一方须持有农民身份证明(户口簿原件或相关单位出具有效证明);
3、父母双方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投靠类、就业类)或上海市临时暂住证;
4、父母双方或其中一方须持有就业单位或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出具在沪稳定就业证明;
5、出具本市初中学校加盖公章的在校应届毕业生的证明;
6、考生自愿报考本市中等职业学校的申请书。
2009年上海市城市建设工程学校自主在沪农民工同住子女报名条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