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会保障体系较完善的国家,特别是欧盟各国,高危行业和公共场所经营组织中,紧急救助员是法定的必配职业。随着紧急救助员在各行各业发挥出来的应急救助、急性人身伤害院前处置、应急避险逃生中的自救、互救等重要作用发挥,该职业已倍受社会关注。紧急救助员(Firstaider)被世界劳工组织誉为“维护社会发展和人类抗击危害不可或缺的职业”。
我国政府有关部门已于2009年9月颁布了《社区公共场所紧急救援管理要求》标准,该标准对公共场所紧急救助员的配备指数,应对突发事件的装备能力以及组织管理机构等保障体系都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这意味着我国的紧急救助员职业,不论是从法律地位和社会地位上,都将逐步与国际接轨。紧急救助员的社会职能必将体现出紧急救助员的社会价值。
专业名称 | 开设学校 | 学制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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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救助 | 湖南培源职业学校 | -- | -- |
快递员 | 黑龙江省贸易经济学校 | 3 个 月 | -- |
造价员 | 重庆市民生职业学校 | -- | -- |
合同员 | 北京市城建职业技术学校_北京城建集团培训中心 | -- | -- |
收银员 | 广西省柳州市经济贸易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 1年 | -- |
试验员 | 北京市城建职业技术学校_北京城建集团培训中心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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