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调档比例为江苏省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
2、对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要求:
(1)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B以上(含BB),其中一门为历史或物理,另一门不限。
(2)必修测试科目等级要求为4C1合格。
3、综合素质评价要求: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三方面均为D级的,不予录取。
4、我校录取考生的成绩,按省考试院的投档分计算。
5、录取及专业安排:对进档考生,以“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按分排序、遵循志愿,即对省考试院投档的考生按投档分排序,根据考生专业志愿的先后次序进行录取,并安排专业。当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按照分数优先原则,根据专业对选测科目的要求,将考生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按退档处理。
投档分与等级均相同时,以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结合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综合素质评价排序择优录取。
6、护理学专业招收女生和填报护理学专业志愿的男生。
7、报考工业设计、建筑学、广告学非艺术类专业的考生,要求有绘画基础。
8、艺术类专业(只对必测科目要求):
(1)七门学业水平必测科目D级(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不得超过三门。
(2)录取方法:按我校《2009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执行。
9、往届生按照省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10、江南大学是教育部批准实施自主选拔录取的学校,对经江南大学自主选拔考核入选的考生,录取办法按照《江南大学2009年自主选拔录取实施方案》进行。
11、使用预留计划进行选择性招生(自主选拔录取)时,选测科目的等级要求达到下列二项中的一项即可:
(1)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B以上(含BB),其中一门为历史或物理,另一门不限;其他科目按江苏省规定的基本等级要求执行。
(2)理工类考生,选测科目之一须为物理,且等级要求达到A以上(含A),其他科目按江苏省规定的基本等级要求执行;文史类考生,选测科目之一须为历史,且等级要求达到A以上(含A),其他科目按江苏省规定的基本等级要求执行。
2009年江南大学招生章程非江苏地区录取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