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经我校审查确定具有申请资格者,交费注册后发给“济南大学在职申请硕士学位学员证”,进入课程学习阶段。应学课程见所申请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2、课程学习可按申请专业的要求,跟在校研究生随读或通过自学等方式学习所申请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课程考试须与我校同学科、专业全日制研究生同时、同卷进行。
3、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在修满规定学分者可申请参加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英语、日语、俄语、法语、德语),考试的语种必须与所申请专业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语种相同;已列为学科综合国家统一考试的专业需参加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
4、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必须在四年内通过我校组织的全部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且成绩合格。四年内未全部通过我校组织的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者,本次申请无效。
2009年济南大学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及课程进修班基本资格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