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2008年6月1日至2009年5月31日期间参加省、市教育和体育行政部门举办的年度计划内体育竞赛项目,单项获省、市前六名;集体项目获省级前三名(其中篮球、足球、排球前六名)、市级前二名的主力队员(集体项目主力队员不超过参加比赛运动员总数50%)。
⑵2008年6月1日至2009年5月31日间获国家二级运动员称号的考生。
2009年海盐县教育局高中段学校招生优惠加分实施细则体育类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