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笔试成绩,按招录职位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人员(人员名单见附件1)。对于因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所造成的空缺,将按照同一职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2009年河南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面试资格确认的时间、地点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