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在填报志愿前,应通过登录有关高校的网站认真阅读高校的招生章程,全面、详尽地了解拟选择的高等学校及招生专业的基本情况及录取规则,严肃审慎地确定报考学校和专业。
2.了解我省平行志愿的投档规则、程序和办法。
3.考生应通过登录海南省考试局网站,了解填报志愿须知、要求、注意事项,掌握填报志愿的操作方法,认真填写和校对报考学校代码及专业代码,确保志愿信息的准确无误。
4.考生要按本人报名时选报的报考科类填报在该科类招生的学校和专业,其中:
文史类的考生可以填报在文史类招生的学校和专业。
理工类的考生可以填报在理工类招生的学校和专业。
体育类的考生既可以在各批次填报在体育类招生的学校和专业(填报志愿的界面单独设置),也可以同时兼报在理工类招生的学校和专业(投档时,先按体育类考生投档,如果考生在体育类未能投档,则再按理工类的考生投档)。
艺术类的考生在本、专科提前批既可以填报在艺术类招生的学校和专业(填报志愿的界面单独设置),也可以同时兼报在文史类招生的学校和专业(投档时,先按艺术类考生投档,如果考生在艺术类未能投档,则再按文史类的考生投档),还可以填报本、专科提前批除外的其它批次在文史类招生的学校和专业。
“对口招生”类的考生仅可以填报列在“对口招生”专业目录中的我省高职(专科)学校和专业。
5.志愿的填报和确认均由考生本人上网操作完成。考生在网上填报志愿时要按“填报志愿须知”要求操作,如因本人操作不当造成志愿信息错误或因本人泄露个人密码造成志愿信息被他人更改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6.在填报志愿时,考生须表明所填报的学校未按本人所选报的专业志愿录取时是否愿意服从该校录取到其它专业,服从者按填报志愿系统的要求进行相应的操作。
7.艺术特长生、自主招生、高水平运动员等特殊类型的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将取得相应资格的学校填报在平行志愿的“志愿1”的位置(同时取得几所学校相关资格的考生可以依序填报)。
8.下列院校和专业对考生的年龄、婚否有特殊要求,考生在填报这些学校和专业时,应予以注意:
(1)报考体育院校或专业的考生,年龄不能超过22周岁(1987年9月1日以后出生),未婚;
(2)报考公安院校的考生,年龄不能超过22周岁(1987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报考外语专业的不能超过20周岁(1989年9月1日以后出生),未婚;
(3)报考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的侦察学、治安学、边防管理、刑事科学技术等在提前批录取的专业的考生,年龄不能超过22周岁(1987年9月1日以后出生),未婚;
(4)报考军队院校(含国防生)的考生,年龄不能超过20周岁(1989年9月1日以后出生),且必须是普通高中的应届毕业生,未婚。
9.限制报考本科第一批、第二批录取学校的考生,不能填报本科第一批、第二批录取学校和本科提前批中属第一批、第二批录取的学校志愿,只能填报在本科第三批、专科提前批和高职(专科)批录取的学校志愿。
2009年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填报志愿的要求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