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学生可申请贫困资助:
(1)所有农村户籍的学生和县(含县级市、农业区)镇非农户口的学生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城市残疾学生)。
(2)持有《湖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资助证》;或家在农村(持农村户口)并在农村(含乡、镇、县域)初中毕业,绝对贫困或低收入家庭子女持户口所在村、乡(镇)两级组织出具的证明材料。
(3)城镇贫困家庭子女持有《城市居民低生活保障资金领取证》。
(4)接受特殊教育的贫困学生。
(5)孤儿、残疾家庭子女、单亲贫困家庭子女、因重大自然灾害或家庭成员重大病故等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子女可申请特困资助。
2009年湖北省建工技术学校中专技校贫困生资助方案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