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7]77号)下发之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和《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2个科目,只参加《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和《工程造价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1.1970年(含1970年,下同)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15年。
2.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0年。
3.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5年。
专业名称 | 开设学校 | 学制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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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注册造价工程师) | 海南职业技术学院 | -- | -- |
工程造价(注册造价工程师) | 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 | -- | -- |
测量员、资料员、施工员、电脑预算员、造价工程师 | 安徽建筑工程学校 | 半年 | -- |
预算员、施工员、资料员、测量员、综合人才、造价工程师 | 安徽建筑工程学校 | 一年 | -- |
软件工程师 | 唐山市现代科技电脑学校 | 一年 | -- |
机电工程师 | 陕西省高级技工学校 | 6个月 | -- |
2009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