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包括思想政治与学习经历考查、实践(实验)应用能力考核、专业面试三部分)之和,总分为200分。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思想政治与学习经历考查、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即初、复试综评成绩(总分700分,后换算成百分制计算并四舍五入取整),作为考生录取的成绩依据。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分别占综评成绩的权重为50%。
2009年北京农学院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成绩的使用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