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测试结果提出自主选拔录取候选人名单,报请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自主选拔录取入选考生名单,并在我校招生网上公示后报学生所在省级招办备案,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教育部。
(二)公示无误的入选考生,我校将寄发《自主选拔录取资格认定证书》。
(三)收到《自主选拔录取资格认定证书》的入选考生,如果高考总分(含政策性加分)达到我校在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当年同科类调档线下30分以内(加试特长的50分以内)、且不低于同科类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我校将向其所在省级招办提出录取申请,并根据《自主选拔录取资格认定证书》中认定的专业安排其录取专业。
(四)收到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资格认定证书》的入选考生必须参加高考,且第一志愿报考中央财经大学,采用平行志愿的省区,须填报我校为平行志愿第一顺序。同时应在我校对其所在省份计划招生专业内填报专业志愿。
(五)高考成绩公布后,收到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资格认定证书》的考生必须及时通过我校招生网的报名系统向学校反馈本人的考生号和高考总分等信息。
2008年中央财经大学自主选拔录取程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