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政府常务会议近日决定,从7月1日起,深圳市上调2008年度全市低工资标准,其中特区外低工资标准比上年增长20%。 按照调整方案,2008年度,特区内(福田区、罗湖区、盐田区、南山区)低工资标准为1000元/月,比上年850元/月增长17.6%;特区外(宝安区、龙岗区)低工资标准为900元/月,比上年750元/月增长20%。
2008年深圳加工资什么时候实行?工资底是多少?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