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者应于2008年1月15日前将报考博士研究生登记表以特快专递或挂号方式,将报考费(200元)以邮局汇款或交送形式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否则按放弃报名处理。
复试期间考生须向报考院(系、所)提交以下材料: 1)两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副高级以上职称专家的推荐书(由推荐人密封并签名);
2008年上海财经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递交报考材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