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生对象和条件
凡报考中等职业学校的考生应符合以下条件:初中、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遵纪守法、身体健康。报考幼师专业和师范类五年制的考生要求未婚,年龄原则上不超过18周岁(1990年9月1日后出生);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限婚否和年龄。
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先招收参加中招考试的学生,生源不足的可通过免试注册入学招收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五年一贯制、“3+2”分段制从参加中招考试的学生中择优录取,不得招收注册生。
2、报名时间和方法
普通中专的集中报名时间为6月11日、12日(市区11日,五县12日),市区分散报名截止到6月15日。
职业中专、职业高中、中专的集中报名时间为6月13日―14日。报考中等职业学校的考生应在户口所在地报名。市区和各县需设立面向社会的报名点,初中毕业生可随初中毕业学校集体报名,也可到面向社会的报名点报名,市区面向社会的报名点设在市教育局职成科。办理报名手续时应持户口本、初中毕业证明、考生花名册等。
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的考生可以持高中学历证明或高考准考证,直接到招生学校报名。
外地考生报考开封市中等职业学校,应由招生学校代其办理报名手续。
凡报考美术、音乐、体育、幼师专业的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录取时作为参考依据。上述专业的考生,市中招办不再组织专业加试。是否进行专业加试,由招生学校确定(考生可与招生学校直接联系)。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的考生须交近期免冠正面半身同一底片的2寸黑白照片2张。报名考务费按有关规定执行。
考生报考中专应到招生学校办理报名手续。
3、填报志愿
今年我市继续实行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可以互相兼报的政策。五年一贯制、“3+2”分段制设两个正式志愿,小中专设两个正式志愿,不设参考和调剂志愿。考生要自主填报志愿,不允许他人干预或替代。考生志愿一经确定不得改动,报考普通中专、五年一贯制、“3+2”分段制学校的考生,在填写《报考志愿表》的同时,由毕业学校负责将报名信息输入微机,面向全省招生的五年一贯制实验班、“3+2”分段制高等职业教育的志愿填在“第一批”志愿栏内。幼师专业的志愿填在相应栏目的第一志愿栏内。
4、考试
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文化课考试与全省初中毕业生统一升学考试一并进行,考试时间为6月25日和26日,考试科目和分值执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08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豫教基〔2008〕78号)文件。普通中专要单独设立考点。
专业考试继续执行《关于普通中专美术、音乐、体育专业考试和幼师综合测试下放到省辖市的通知》(豫招中〔2007〕1号)的规定。
5、录取分数线的划定
各类学校文化分数线,由市中招办按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划定。五年一贯制实验班和“3+2”分段制高职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由市教育局划定并报省招办备案。
6、建档
参加中招考试的考生档案由市中招办建立。凭初中毕业证录取的新生档案由招生学校建立,档案材料包括:1、考生登记表;2、毕业证复印件。高中毕业生报考普通中专的学生档案由招生学校建立,档案材料包括:1、考生登记表;2、毕(结)业证复印件、高考准考证或同等学历证明。档案材料必须完备、真实、不得涂改,严禁弄虚作假。
7、录取
普通中专、五年一贯制实验班和“3+2”分段制高职参加省招办集中录取,职业中专(高中)和中专由市、县分别组织录取,市中招办审批。录取工作要坚持按照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省管、市管中专学校新生录取通知书由招生学校邮寄给考生本人,考生一定要清楚、详细地写明录取通知书送达的地址和邮编。
8、招生宣传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类招生学校,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招生宣传作为招生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领导,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实效性,切实把宣传工作贯穿于招生全过程。在社会上营造促进中等职业教育快速发展的良好氛围;要加强对初中毕业生的正确引导,使广大考生和家长对中等职业教育培养目标、招生政策措施和招生专业、毕业生就业和升学情况有一个全面深入的了解,同时要规范招生宣传行为,制止和纠正招生宣传中出现的棚架现象及虚假宣传和误导考生的行为。
9、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类招生学校,要切实加强对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的领导,健全组织,严明纪律,坚持原则,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各个环节的管理,反对和杜绝部门与地方保护,强拉生源,恶性竞争,“有偿”招生等各种不正之风的干扰,对违规违纪者要按照规定严肃查处,确保今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市县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任务的完成。
(开封市教育局职成科供稿 开封教育网编发)
2008年开封建设中专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的具体做法有哪些?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