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考试合格者,方可填报我校志愿,在本人户口所在地参加2008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湖北、山东、江西、湖南考生凭我校专业考试成绩合格证,其它省考生凭所在省美术专业统一考试专业成绩合格通知填报我校志愿。
录取原则:工业设计专业在考生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均达到本省美术类本科低控制线(我校设校考的省份,考生专业成绩还要达到我校划定的合格线)且被所在省高招办投档进我校的基础上,按文化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并在第一志愿专业和第二志愿专业之间设级差20分(文化分);艺术设计专业、雕塑专业在考生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均达到本省美术类本科低控制线(我校设校考的省份,考生专业成绩还要达到我校划定的合格线)且被所在省高招办投档进我校的基础上,按综合分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并在第一志愿专业和第二志愿专业之间设级差2分(百分制综合分)。
综合分满分为100分,折算公式:
综合分=考生文化成绩总分÷高考文化成绩满分×100×40%+考生专业成绩总分÷专业成绩满分×100×60%
备注:各省艺术类投档比例有所不同,以各省高招办公布的投档原则为准。
2008年福州大学美术类文化考试和录取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