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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东营市普通高中招生对象

2008年关于印发东营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招生对象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7-04 23:58:00 解决时间:2018-03-23 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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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生对象

各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对象为具有《2008年东营市初中学生毕业与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考试方案》(东教发〔2008〕5号)划定的招生范围内学籍(或户籍)的初中应届毕业生(推荐自主招生计划除外)。严禁初中非毕业年级学生报考普通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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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生对象各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对象为具有《2008年东营市初中学生毕业与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考试方案》(东教发〔2008〕5号)划定的招生范围内学籍(或户籍)的初中应届毕业生(推荐自主招生计划除外)。严禁初中非毕业年级学生报考普通高中。(阅读详细内容)
2008年东营市普通高中编制所属高中学校招生计划,执行市教育局下达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2)编制所属高中学校招生计划,执行市教育局下达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阅读详细内容)
2008年东营市普通高中录取:高中学校按照市教育局下达的自主招生计划,原则上根据考生初中毕业与普通高中招生考试成绩自主录取
(3)录取:高中学校按照市教育局下达的自主招生计划,原则上根据考生2008年初中毕业与普通高中招生考试成绩自主录取。(阅读详细内容)
2008年东营市普通高中东营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职责分工
(一)东营市2008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职责分工1、市教育局职责(1)成立东营市2008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执行国家和省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工作有关规定,全面负责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考试政策的制定、命题、制卷、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2)负责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宏观管理,审定各县区教育局、胜利教育管理中心、济军生产基地教育处编制的高中招生计划,编制直属普通高中(阅读详细内容)
2008年东营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一、招生计划市教育局下达的2008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是指令性计划,详见《东营市2008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审批表》(附件1),各学校之间不得调剂使用。(阅读详细内容)
2008年东营市普通高中成立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执行并落实东营市招生政策,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和管理;
(1)成立2008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执行并落实东营市招生政策,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和管理;(阅读详细内容)
2008年东营市普通高中确定推荐教师,向普通高中学校推荐自主招生人选,并认真配合高中学校做好推荐生的调查;
(5)确定推荐教师,向普通高中学校推荐自主招生人选,并认真配合高中学校做好推荐生的调查;(阅读详细内容)
2008年东营市普通高中学校考查科目
3、学校考查科目艺术(音乐、美术)、历史、地理、生物等学校考查科目,由各初中学校自行组织。考查以本学科的课程标准为依据,以市教育局公布的教学用书目录中学生实际学过的内容为命题范围。统一考查科目和学校考查科目成绩以分数表达,按等级公布。原则上分为A、B、C、D四个等级(分别代表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原始分值的90%以上为A等、89%-75%为B等,74%(阅读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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