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命题的依据和范围
由市教育局负责命题。各科命题以本学科的课程标准为依据,以市教育局公布的教学用书目录中学生实际学过的内容为命题范围。时事政治的命题范围为2007年5月至2008年4月国内外重大时事。
(二)考试科目分值与考程
2008年初中学生毕业与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考试总分为610分。语文、数学、英语各120分(英语含听力部分20分),考程各120分钟;理化120分(物理70分、化学50分),考程共120分钟;思想品德50分,考程60分钟;信息技术20分(A等20分、B等15分、C等10分、D等0分);体育与健康60分(A等60分、B等54分、C等45分、D等36分)。
(三)考试日期和时间安排
2008年初中毕业与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安排在6月11、12日进行,2009年初中毕业生地理、生物学科学业考试安排在6月13日下午进行。具体时间安排见下表:
日期上午下午6月11日(星期三)语文(8:00-10:00)理、化(15:00-17:00) 6月12日(星期四)数学(8:00-10:00)思想品德(10:30-11:30) 英语(15:00-17:00)6月13日(星期五) 地、生(15:00-17:00)
(四)考试组织实施
1、考试科目
普通高中招生文化课考试在市教育局统一领导下,各县区教育局、胜利教育管理中心、济军生产基地教育处组织实施。考试实施细则另文下达。
信息技术考试工作按《关于重新划分中小学信息技术等级证书考试证书等级的通知》(东教发〔2003〕10号)规定执行。
2、统一考查科目
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技能考查由初中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考试工作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08年初中学生毕业与普通高中招生实验技能考试工作的通知》(东教办发〔2008〕14号)规定执行。
体育与健康测试由初中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测试工作按《关于2008年普通高中招生体育与健康测试工作的通知》(东教办发〔2008〕15号)规定执行。
3、学校考查科目
艺术(音乐、美术)、历史、地理、生物等学校考查科目,由各初中学校自行组织。考查以本学科的课程标准为依据,以市教育局公布的教学用书目录中学生实际学过的内容为命题范围。
统一考查科目和学校考查科目成绩以分数表达,按等级公布。原则上分为A、B、C、D四个等级(分别代表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原始分值的90%以上为A等、89%-75%为B等,74%-60%为C等,59%以下为D等。各等级比例原则上控制在A等20%、B等40%、C等35%、D等5%(体育与健康按照学生实际得分换算为等级,不按此比例控制)。如果按分数划定A等不足考生总量的20%、B等不足考生总量的40%、C等不足考生总量的35%时,则分别按20%、40%、35%的比例划定;如超过上述比例,则按实际人数划定,超出部分从D等中扣减。
学校考查科目成绩达到B等以上的考生,初中学校须在校内公示,公示期为5天。5月中旬前,初中学校将考生学校考查科目成绩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作为高中录取新生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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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东营市普通高中录取:高中学校按照市教育局下达的自主招生计划,原则上根据考生初中毕业与普通高中招生考试成绩自主录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