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郴州市教育局《郴州市2008年秋季中小学招生方案》(郴教基发[2008]7号)文件精神,中考成绩单科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全市参考总人数的19%、21%、20%、35%、5%分段划定为A、B、C、D、E五个等级,不向学校和学生提供原始分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