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科目分考试院组织的统考科目和由招生院校组织的专业加试科目两大类。考试院组织统考科目:英语、计算机基础、高等数学、综合文科(大学语文和政治);招生院校自行组织加试科目:专业基础课。报考各专业的考生应考科目及其要求见附件3。
统考科目及专业加试单科考试总分为150分(艺术专业加试除外)。艺术专业加试由各招生院校在全省统考科目结束后2日内自行组织完成,加试科目总分为100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2008年安徽省普通高校普通专科层次升入本科教育招生考试实施细则招生工作要求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