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成立自主选拔录取招生测试委员会,对考生进行测试。
(二)学校在自主选拔录取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对选拔办法、标准、程序以及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三)自主选拔测试、录取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
(四)学生本人及其所在中学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申请和推荐工作,各中学必须将被我校确定的自主选拔录取入选考生名单在校内公示。如发现考生材料有弄虚作假情况,将取消考生录取资格及所在中学三年内的推荐资格。
2007年中央财经大学自主选拔监督机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