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法保护学校办学自主权不受任何非法干预;
(二)支持学校依法自主办学。鼓励、支持学校自主设置和调整学科专业,开展教育教学活动;鼓励、支持学校自主开展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与创新;支持学校自主开展国内外科学技术文化交流与合作;
(三)支持学校根据实际需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主确定内设组织机构的设置和人员配备,自主评聘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的职务;基本工资按国家规定标准执行,绩效工资在核定总量内,按规范的程序和要求自主分配;
(四)提供必备的办学条件保障,保证学校稳定的办学经费来源;
(五)依法保护学校的法人财产权不受侵犯,维护学校良好的办学环境和办学秩序;
(六)受理学校需要举办者审批的事项,及时予以办理;
(七)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答案来源于:2007年武夷学院章程
2007年武夷学院举办者的义务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