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督学校执行国家法律;
(二)核准学校章程,监督和指导学校依照法律和本章程办学,纠正学校违反本章程的行为;
(三)任命学校校长和其它必须由举办者任命的人员;
(四)依照法律规定,制订学校经费拨款标准和筹措办法;对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办学水平进行监督和评估;
(五)监督学校依法使用、管理公有财产;
(六)审查批准学校需要举办者审批的事项;
(七)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答案来源于:2007年武夷学院章程
2007年武夷学院举办者的权利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