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幼儿园、亲子园、托儿所、各地妇联、计生委、妇幼保健院、育婴家政等机构中从事或准备从事婴儿照料、护理和教育的人员。
2、学前、幼教、护理、护士等专业的大中专院校毕业学生。
3、对婴儿教育培训感兴趣的(准)父母、(准)祖父母等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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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沈阳市娘子军家政服务学校培训对象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