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所有批次均按照考生填报的顺序志愿投档,顺序依次为:一志愿、二志愿、调剂志愿。
(2)非并行志愿投档时,按志愿优先的原则分学校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对于同一志愿分数相同的考生同步进行投档。
(3)所有本、专科(高职)的第二志愿均为并行志愿。并行志愿的投档办法是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学校先后投档。对于同一志愿分数相同的考生随机投挡。
(4)调剂志愿投档时,本科一批先根据剩余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按1:1比例确定调剂录取投档线,之后再进行随机投档。其他批在批次线上进行随机投档,其中,本科一批、二批和专科(高职)一批先投档报考仅服从和优先服从调剂中外合作专业院校的考生,然后再投档服从调剂非中外合作专业院校的考生。
(5)本科一批、二批和专科(高职)一批院校的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若生源不足,可按照有关原则适当降分录取,降分仅限于第一志愿报考相应院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考生。
(6)因不服从调剂或其他退挡原因造成线上考生生源不足时,可在分数线下按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量递补。
2007年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投档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