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外独立设置艺术院校和山东艺术学院、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本科专业,根据考生志愿全部投档,学校分专业划定文化、专业录取分数线并录取线上考生,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省外其它院校的艺术本科专业,在全省艺术类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根据考生志愿全部投档,学校分专业划定文化、专业录取分数线并录取线上考生,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省内其它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在全省艺术类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根据考生志愿和文化成绩,分专业按招生计划1:1.5的比例向招生院校投档,招生院校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对文化分数有特殊要求的专业,可按文化分数70%、专业分数30%之和排序录取,也可按文化分数排序录取,但预先要以招生章程的方式向社会公布。
2007年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本科艺术类院校及专业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