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推荐
1.农业实践生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自愿报名,经所在村民委员会或单位职工集体评议,推荐初选考生名单,并对初选考生名单进行公示。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由所在单位组织填写《山东省2007年招收有实践经验学生资格审核表》(附件一,此表可从山东招生信息网下载),并由推荐单位签署审核意见。
2.矿业实践生
由省煤炭工业局按不低于各校招生计划总数1:3的比例面向全省煤炭企业组织生源。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自愿报名,由所在单位审核并组织考生填写《2007年煤炭企业优秀青年考生资格审核表》(由省煤炭工业局统一印发),省煤炭工业局负责对全部推荐考生进行复审及公示,并签署审核意见。
3.面向退伍军人的国防实践生
退伍军人报考国防经济类专业的推荐工作由山东省军区政治部负责组织。具体推荐办法见山东省军区政治部[2004]鲁政干字第22号文件。
(二)报名
考生必须持户籍证、身份证、学历证明和相关的《审核表》,于2007年4月7日至9日到户口所在县(市、区)招生办公室办理普通高考报名手续。县(市、区)招办对报名的考生按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统一要求进行信息采集,并办理《山东省2007年普通高校招收有实践经验学生专业考试准考证》,准考证加盖公章。
2007年山东省部分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有实践经验学生推荐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