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学院将对入学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包括入学资格审查、学习成绩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于在招生录取各环节中有弄虚作假及作弊行为的考生,无论何时一经查出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开除学籍。
第二十二条?建筑学专业的新生入学后将进行美术考试,英语、日语专业的新生入学后将进行英语笔、口试,经考试不合格者由学院安排对其录取专业进行调整。
第二十三条?新生入学体检不合格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专业受限者将由学院对其进行专业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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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学院执行辽宁省物价局、教育厅核定的学费、住宿费标准,并实行一年一交的办法。学院的学费标准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含嵌入式系统、计算机通信与网络、计算机系统、计算机视觉与图形方向)、软件工程(含系统集成、客户/服务器、数据库管理、技术编程、数据通信、游戏开发方向)、软件工程(日语强化)(专业方向同软件工程)、网络工程(含Internet系统、网络系统方向)、电子信息工程(含电子工程、数字信号处理、信息与通信、通信工程、光电子工程方向)、自动化(含计算机控制、电气与控制、自动化与仪表、楼宇自动化方向)、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含电子商务、管理信息系统、金融信息系统、财务信息系统、保险信息系统方向)、新闻学专业(含节目制作、媒体编辑方向)、英语(含英语语言文化、商务英语方向)、日语(含日语语言文化、商务日语、经贸日语、信息技术日语方向)等专业12,000元/生·年;工商管理(含国际贸易、商务管理、市场营销、金融、保险方向)、公共事业管理(含行政管理、高级文秘方向)等专业11,000元/生·年;工程管理(含工程项目管理、投资与工程造价管理、房地产经营与管理、物业管理方向)、物流管理(含国际物流管理、企业物流管理方向)等专业10,000元/生·年;建筑学、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艺术设计(数字媒体)(二维动画、三维动画方向)等专业14,000元/生·年。住宿费均为1,200元/生·年。
???第二十五条为了锻炼学生的自我管理能力与工作能力,学院向学有余力的学生提供校内勤工助学岗位。
???第二十六条学院录取结果将通过各省招生办公室或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网站(http://city.***.cn)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七条学院招生工作联系方式:
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招生办公室
地址:大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铁山西路31号
邮编:116600
招生热线:0411-82177088,82177089
电子邮件:shl@***.cn
主页地址:http://city.***.cn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由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2007年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入学报到及复查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