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原则严格按山东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
被录取的学生持录取通知书、准考证、专科毕业证书(原件)按规定时间报到。我校将按照有关规定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2006年山东理工大学面向社会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学生招生范围及对象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