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仍然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即: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统考成绩达到同批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招生学校自行确定,同时负责对未录取考生的解释以及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省招生办公室监督招生学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完成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的行为,努力为高等学校招生做好服务工作。
2004年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录取体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