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工作共分六批,全部采用远程网上录取模式。本科录取于7月3日至22日进行,专科录取于8月1日至8日进行。
(一)提前批
1.部属院校、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及山东师范大学、青岛大学的本科艺术专业。录取时间:7月3日-6日。
2.军事、公安、航海类本科院校及专业,国际关系学院、外交学院、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等本科院校;体育本科院校及专业;高水平运动员。录取时间:7月7日-8日。
公安类专科院校及专业;体育本科需调剂的院校及专业。录取时间:7月9日。
(二)本科第一批
进入国家"211"工程建设的院校、教育部直属院校、部委属重点院校、部分省属重点院校的专业、部分院校的七年学制的专业;其它省内、外本科院校艺术专业。录取时间:7月11日-14日。
(三)本科第二批
一般本科普通院校及专业;对口高职、实践生本科院校及专业;高水平运动员调剂录取院校。
录取时间:7月16日-19日。
七、加强组织领导,严肃招生纪律
远程网上录取工作是整个招生工作的关键环节,它关系千家万户和考生的切身利益,历来受到社会各界普遍关注。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做好200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省招生委员会印发的《山东省200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切实依照各自职责权限及政策规定办事,保证高等学校的新生质量。
各高等学校招生工作人员代表本校行使选拔新生的权利,应该为每一位考生负责。确定录取名单时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排除各种不正之风的干扰。在录取过程中要遵守纪律,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工作程序办理录取手续。招生考试信息未公布前属国家秘密,未经批准不得向外部私自提供。招生信息管理人员不得将自己的帐号和密码提供给他人,或委托他人操作专用网络终端。招生人员不能进入非权限范围内的办公场所及网络设备室。任何试图对招生录取网络的非法访问、侵入均属违法行为,所有招生人员都有义务检举制止。
各级领导和录取人员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出发,以稳定为大局,在录取工作中要以身作则,遵守纪律,率先垂范。要严格执行教育部、省纪委、省招委、省监察厅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采取切实措施,强化录取管理,确保今年录取工作的圆满完成。
附 件:一、山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特殊考生照顾投档的规定
(四)本科第三批
普通高校以新的机制和模式试办的独立学院以及中外合作办学等以培养成本收费的本科院校及专业。
录取时间:7月21日-22日。
(五)专科(高职)第一批
所有本科院校的专科(高职)及省部属的普通专科院校;所有艺术、体育专科(高职)院校及专业。录取时间:8月1日-4日。
(六)专科(高职)第二批
市属普通院校、职业技术学院、普通班、独立设置高校及民办高校的专科(高职)。对口高职、实践生专科层次院校及专业。录取时间:8月6日-8日。
(《录取工作进程表》见附件二)
2004年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录取批次及时间安排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