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县(区)招生办公室负责组织考生体检、政审工作,学校根据考生成绩及报考志愿按照省招办有关规定择优录取。新生入学后学校按录取条件对新生进行复核,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取消录取资格,退回原单位。
联系电话:0533―2780673(校招办) 0533―2780551(美术系) 0533―2780315(音乐系)
欢迎广大有志青年报考山东理工大学
2004年山东理工大学艺术类体检、政审、录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