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录取原则
招生录取工作依据招生计划和考生的专业、文化考试成绩,按照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
2、录取办法
(1)美术高中录取办法:考生专业考试、文化考试成绩之和作为录取分数。依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按照录取分数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列,择优录取。
(2)普通中专、职业高中(职专)、技工学校录取办法: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确定文化考试录取低控制分数线。在文化考试上线的考生中,依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按照专业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列,择优录取。
未被艺术、体育类招生学校录取的本市应届初中毕业年级学生,可按其学业考试成绩和所填报的其他志愿参加我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统一录取。
09年天津市艺术、体育类高级中等学校录取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