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笔试由市招考聘用大学生“村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
(二)笔试内容:《综合知识》和《申论》两科(不指定复习范围和复习书籍),每科满分为100分。
(三)笔试时间:2009年12月6日(星期日)。
(四)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五)笔试成绩计算:笔试成绩按《综合知识》成绩占50%,《申论》成绩占50%的比例加权计算。
(六)有关政策
1.根据《呼和浩特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聘用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呼政发[2007]50号),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考生在笔试成绩加权前加10分(综合知识和申论成绩各加5分),然后加权计算笔试成绩。其笔试成绩计算公式为:
笔试成绩=(综合知识成绩+5分)×50%+(申论成绩+5分)×50%。
2.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等五部门《关于内蒙古自治区2007年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三支一扶”以及选调优秀大学生工作的通知》(内人发〔2007〕36号),“西部计划”和“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在笔试成绩加权前加5分。既是“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也是“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不累计加分。具体加分办法为:综合知识成绩加2.5分,申论成绩加2.5分,其笔试成绩计算公式为:
笔试成绩=(综合知识成绩+2.5分)×50%+(申论成绩+2.5分)×50%。
报考者同时具备以上1.2.加分条件的,不累计加分。即所有科目加权前所加分之和高只能加10分(综合知识和申论成绩各加5分)。
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事厅、内蒙古自治区编办《关于切实做好内蒙古自治区服务期满“三支一扶”大学生就业服务的通知》(内人发[2008]106号),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可放宽至大学专科学历。
(七)加分资格确认
对于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大学生,凡截止到2009年10月1日,服务期满后未超出3年(2006年10月1日后服务期满),且未被正式录用到机关或聘用到事业单位工作的,按照加分标准统一给予加分。
服务期满符合加分条件的“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大学生,经自治区有关部门审核确认后,方具有加分资格。
笔试结束后于2009年12月13日在呼和浩特党建网、呼和浩特人事考试网等网站上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通知。根据笔试成绩,按各旗县招考聘用人数的1∶3比例,将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确定面试人选。
进入面试的考生须根据面试通知,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于2009年12月15日到报名地点领取《面试通知单》,逾期者视为自动弃权,依次递补。
专业名称 | 开设学校 | 学制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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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装潢设计与工艺教育)(美工类) | 内蒙古农业学校 | 四 | -- |
广告设计与制作 | 内蒙古农业学校 | 三 | -- |
环境艺术设计 | 内蒙古农业学校 | 三 | -- |
艺术设计(美工类) | 内蒙古农业学校 | 三 | -- |
学前教育 | 内蒙古经贸学校 | 2+3 | -- |
建筑设计技术 | 内蒙古经贸学校 | 2+3 | -- |
09年呼和浩特招聘村官11月25日起报名笔试成绩计算:笔试成绩按《综合知识》成绩占50%,《申论》成绩占50%的比例加权计算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