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艺术的支柱产业,培养中原地区音乐专业人才
专业名称:音乐学
隶属院系部:音乐系
学历层次:本科
学制学位:学制四年、艺术学学士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社会发展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音乐基本理论、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毕业生能在音乐培训机构、社会文化机构、社区文化团体从事编辑、评论、管理、培训等方面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培养要求:
本专业要求学生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具有相应的音乐理论知识体系,演唱中外声乐作品、演奏不同时期和风格的器乐作品、不同民族风格的舞蹈编导能力及其实践能力。本专业要求学生具有以下技能:1.掌握音乐基础理论知识、音乐技术理论;2.具有一定的声乐演唱、钢琴演奏、伴奏的能力;3.具有一定音乐分析能力,并能利用所学专业知识和技能解决音乐实践中的基本问题;4.初步掌握一件乐器的演奏方法;5.初步具备使用英语进行听、说、读、写的能力;6.能熟练运用计算机操作办公软件。
主干课程:
基础乐理、中国音乐史与名作鉴赏、西方音乐史与名作鉴赏、视唱练耳、形体训练、声乐、钢琴基础、民族民间音乐、和声学、合唱指挥、音乐美学基础、钢琴即兴伴奏。
集中实践教学环节:
军事训练,合唱团艺术实践,曲艺团艺术实践,管乐团艺术实践,舞蹈团艺术实践,电声乐队艺术实践,专业实习,毕业论文(含实习),毕业汇报。
专业特色:
音乐学专业坚持以就业为导向,以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为突破,以特色专业建设为龙头,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民办教育特色及音乐学专业学生的实际情况,富有创意的构建了“综合型”实践教学模式,即“五团队”实践能力和三个针对性技能培养。“五团队”指:“合唱团”、“管乐团”、“曲艺团、“舞蹈团”和“电声乐队”;“三能力”指台上能“说”、能“唱”、能“奏”、能“弹”、能“跳”,台下能“编”、能“写”、能“导”、能“评”,台后懂“声”、会“光”、懂“电”、能“制”;以达到“技能拓展、能力提升”的培养目标。
就业去向:
在培训机构从事声乐、器乐、舞蹈、语言等方面的教学工作; 可担任文艺演出团体、企事业单位演员; 在艺术研究单位和文化机关、出版社及广播、影视部门从事研究、编辑、评论和管理等工作; 在高、中等专业培训单位从事教学工作。
技能证书:
技能证书:可考取教师资格证、演员证、编导证等证书; 基本技能证书:可考取计算机等级证书、普通话证书等证书。
学时学分分配/部分主讲教师/部分教学设施:
各类课程学时学分分配
课程类别 | 课程性质 | 学时 | 比例(%) | 学分 |
公共基础课 | 必修 | 声乐 | 926 | 44 | 53 |
器乐 | 926 | 43 | 53 |
舞蹈 | 926 | 42 | 53 |
专业基础课 | 必修 | 声乐 | 884 | 42 | 52 |
器乐 | 884 | 42 | 52 |
舞蹈 | 884 | 40 | 52 |
专业课 | 必修 | 声乐 | 71 | 3 | 4 |
器乐 | 85 | 4 | 5 |
舞蹈 | 136 | 6 | 8 |
任选课 | 选修 | 声乐 | 240 | 11 | 13 |
器乐 | 240 | 11 |
舞蹈 | 240 | 12 |
集中实践(周) | 必修 | (41周) |
| 41 |
合计 | 声乐 | 2121 | 100 | 163 |
器乐 | 2135 | 100 | 164 |
舞蹈 | 2186 | 100 | 167 |
原标题:郑州科技学院音乐学专业-本科